为满足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、人社部发[2010]92号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、浙人才[2007]184号《关于印发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、县委办[2011]71号《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、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绍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流动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将组织实施绍兴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考计划
全系统计划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3名,其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计划招考卫技类工作人员361名;镇(街)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考卫技类工作人员163名;各医疗卫生单位招考非卫技类工作人员29名。
二、招考人员的性质
新招录的工作人员,第一年为试用期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进编,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。
三、招考的范围、对象和条件
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人事部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和《关于印发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,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。
招考的范围、对象和条件详见中国轻纺人才网(http://www.ctcrc.com.cn)和绍兴县卫生网(http://www.sxxws.gov.cn)。
四、招考的方法和程序
招考工作由用人单位和县卫生局具体实施,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招考工作指导监督。
1.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
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和县卫生局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。
报名时间: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卫技类职位和各医疗卫生单位非卫技类职位为2012年2月15日(周三)8:30—15:00(逾期不再报名);
镇(街)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技类职位为2012年3月30日(周五)8:30—15:00(逾期不再报名)。
报名地点:柯桥华联国际商贸城B幢四楼浙江省轻纺人才市场。
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。2012年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、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(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)、户口簿(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)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(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(一式二份);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 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,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。
社 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(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)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外语等级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执(职)业资格证书、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(聘用合同)、社保手册等相关证件(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(一式二份)。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,需出具单位证明和劳动合同 (聘用合同)或单位证明和社保手册(社保交费记录)。
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;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。
证件(证明)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(证明)与报名条件不相符者,不得报考。
对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,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。对一些专业特殊,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,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,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绍兴县卫生网和中国轻纺人才网上公布。